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6-16 20:41: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
、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交警)、(消防)、(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限不超过,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人员:参运人员龄在至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
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龄不超过周岁;
、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
、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至元;
、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mm;
()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审。
()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元至元的罚款;
()车辆每进行综合检测审一次。
、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检、审。
、车辆每行驶万公里必须
进行中修;
、车辆每行驶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累计行驶里程达到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报废程序
()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驾驶保证书》《XX最新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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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度保证如下:
一、 保证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
二、 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 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 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 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 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 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
九、 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 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 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 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 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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