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6 13:11:13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关于考试通知模板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改变一考定成绩、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考试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或10周,考试时长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定。
二、考试方式:随堂或课外进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场(如果课程确需统一安排考场,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开卷、闭卷或半开卷考试,也可以提交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等。
三、考试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不参加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
四、考试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至少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参照《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工作,以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考试通知 篇2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简称“CICE项目”)自20xx年首次考试运行以来,累计执行公开考试24次,参考规模达43万人次,各类资格获得者达5.2万人。CICE项目已经成为保险从业人员学习保险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了解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变化的持续性学习平台。
当前我国保险业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保险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迅速变化,保费规模快速增长,20xx年保险代理人资格等行政类考试取消以后,营销员队伍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相关保险产品、合同、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等具体的监管政策也处于频繁调整期。保险业发展对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新环境的系统学习及专业技能提升的培训需求越来越多,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CICE项目将继续完善资格体系和制度化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行业公司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发挥好推动我国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CICE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现将20xx年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20xx年CICE项目编审委决定增设“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并正式纳入春秋两季报名考试中。本初级资格设置一门必考课程,由CICE项目资深专家开发S1《保险销售基础知识》教材及学习光盘。通过本科目考试,CICE项目将授予“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满足行业公司和广大新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对保险基础专业知识的学习需求,CICE项目执行单位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发配套的考试题库、线上考试系统以及网上学习平台,制定与行业公司及区域的合作框架,扩大本初级资格的推广范围,解决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础专业知识欠缺及职业能力提升的.突出问题。
随着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中、高级资格的设立,CICE项目执行单位将加强会员制度和会员服务建设工作,为广大会员提供丰富的日常资讯服务及后续增值服务。
(二)继续推动“中国健康保险管理师”资格的试点工作。
二、开放资格及考试课程
本年度继续开设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高级资格共21门课程考试,增设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初级资格1门课程考试。
中国寿险管理师主要针对保险公司各职能岗位内勤人员及管理人员。中级资格帮助考生掌握人身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基础知识、了解寿险公司的基本运营架构和主要业务流程、岗位职能要求等,加深对各岗位工作环节相互配合协作的理解。高级资格帮助考生在已拥有一定的寿险管理专业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深造,确保考生对寿险公司各个内勤管理岗位均获得专业认知。本资格也能帮助银行邮政相关从业人员更好理解寿险行业的关键基础知识,促进银行保险业务高效、规范开展。
中国寿险管理师高级资格设置11门必考课程;中级资格采用“3+2”方式,设置3门必考及2门选考共5门课程。
考试通知 篇3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7月17日9:00 —7月26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 | |
确认通过后至 7月31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6日9:00 —12日17: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9月4日前 | 报送试卷预订单 | |
考 试 时 间 | 10月14日 |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5日 |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10月20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25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 | |
12月底 | 公布考试成绩 |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考试通知 篇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xx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 号),现将《上海市 20xx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xx 年 7 月 24 日
考试通知 篇5
1、北京市第179中学
左安门浦园小区4号楼
2、北京市第109中学
幸福大街43号
3、北京市第11中学分校
天坛南里14号
1、北京市东方培新学校
慈云寺甲一号
2、北京市三里屯一中(幸福村校区)
幸福村路41号
3、北京市劲松第一中学(西校区)
劲松一区125楼
4、北京市虎城中学
磨房北里230号
5、北京市第一一九中学(高中部)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10号
6、求实职业学校(团结湖校区一部)
团结湖北三条10号楼
7、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
大山子西里甲10号
8、北京市酒仙桥第一中学(本部)
酒仙桥南路甲7号
9、北京市樱花园实验学校(中学部)
樱花园小区16号楼
10、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将台路校区)
将台路4号
11、北京市垂杨柳中学(高中部)
松榆里20号楼(松榆南路)
12、(特殊考场)
13、北京市五路居第一中学
安贞西里一区13号楼
14、中国旅游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八里庄西里10号
15、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高中部)
望京南湖中园315号
16、北京市安慧北里中学
安慧北里安园5号
17、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中学
望京西园四区428楼
18、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
和平街十五区1号院
19、北京市八里庄第三中学八里庄北里203楼
20、北京市劲松第四中学
华威西里48号
21、北京化工大学附属中学(安北校区)
安苑北里7号楼
22、北京市团结湖第三中学(初中部)
水碓子东路14号
23、北京市劲松第三中学
劲松四区406楼
24、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团结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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